为认真贯彻习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批示精神,大力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促进校园周边社会环境优化提升、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改善广大师生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学校(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系列部署,聚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全力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健全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有效落实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和措施,净化学校周边市容市貌,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校园外部环境明显改善,周边环境卫生、经营行为、形象面貌、安全治安得到有效治理,校园内部建设持续改善,进一步加强隐患风险排查整改,确保学校的安全长治久安。
(一)学校负责校园内的安全保卫及稳定工作。学校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排查校园内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各部门和基层单位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食品安全副校长。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 努力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二)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学校做好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学校认真做好校园内部环境整治工作,大力整顿校园内的交通秩序,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保卫的各项措施,防范校园内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指导学校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和法制纪律教育,加强学生管理,积极组织学校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三)如皋港中心派出所、郭园派出所、如皋港中队负责查处打击校园周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生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组织专门力量,快侦快破;对侵扰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加强校园周边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重点打击涉校非法营运车辆(含非法校车);加强对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努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
(四)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镇统合文化站共同负责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严禁在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对学校周边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实行总量控制;对网吧、歌舞厅、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等的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坚决打击;组织查处校园周边各种涉及、淫秽、、暴力内容的文化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经营秩序。
(五)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分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学校及周边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等许可证的核准等工作。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学校及周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工作,严格审批制度,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学校周边设立的市场主体一律不予登记,确保市场主体合法有效。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分局严厉查处市场监管领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其他领域无证经营等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治。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配合门维护好市场的治安秩序。配合文旅、新闻出版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江分局、建设局负责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规划校园周边建设项目。不提供有碍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的建设项目服务。科学规划和建设校园周边服务业市场。
(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 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开设夜市。严禁校外单位和个人在学校围墙搭建任何建筑和设施爱游戏登陆。依法拆除校园周边的各类违章建筑爱游戏登陆。
(八)镇卫生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分局负责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诊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危害师生健康的事故发生。不得向校园周边200米内设置的文化娱乐场所、诊所等经营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
(九)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检查、督办和协调工作;把学校周边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综合整治职责任务的情况及时通报各责任部门;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通报批评落后地区和单位。
(一)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问题。1.校园周边设置民警“护学岗”工作质量的问题,督查校园周边“护学岗”专职保安履职是否到位问题;2.上下学期间民警“高峰勤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3.黑恶势力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责任单位:如皋港中心派出所、郭园派出所、如皋港中队)
(二)校园周边文化秩序问题。1.学校外墙或场地外缘200米内存在上网服务、彩票点、性用品商店等场所的问题;2.校园周边存在低俗文化娱乐场所、无证游戏机房(网吧)等违法违规娱乐场所的问题;3.社会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校园周边200米以内售秽、凶杀暴力、黑道帮派、封建迷信、荒诞怪异等出版物的问题;4.校园周边存在盗版教材、教辅经营点的问题;5.校园周边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车窗抛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等问题;6.校园周边存在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宠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长江分局、文化站、综合执法局、兽医站)
(三)校园周边违规经营问题。1.校园周边商店超范围经营以及违规售卖“三无”产品等无底线营销食品和有毒有害危险玩具的问题;2.校园周边存在无牌无证流动摊点、食物摊档等占道违法经营的问题;3.校园周边违规开设“小饭桌”存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房屋安全不达标的问题;4.校园周边存在违规举办各类无照无证校外培训班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长江分局、综合执法局、卫生所)
(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问题。1.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规划不合理的问题;2.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隔离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合理的问题;3.校门口或校门两侧乱停车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4.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责任单位:如皋港中心派出所、郭园派出所、如皋港中队)
(一)自查整治阶段(2023年3 - 4月)。各学校、各部门对照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梳理问题清单,明确责任,立行立改,实行销号管理。
(二)核查整改阶段(2023年4 - 5月)。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督办核查,深入查找问题,推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6 - 12月)。各部门在整改的基础上,注重建章立制,不断强化综合整治成果,建立完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要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杜绝“走过场”、 搞形式主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综合整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切实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秩序。
(三)确保整治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排查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重点难点问题做到一事一策、挂牌督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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