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青雁-未成年人犯罪与矫治领航者”项目,由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南京市鼓楼区青雁未成年人关护中心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三方共建,荣获2024-2025“林护杰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奖”。
该项目以“检-校-社协同治理”为核心理念,由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南京市鼓楼区青雁未成年人关护中心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三方共建,形成“司法实践+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的全链条治理体系,致力于构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创新范式。
项目充分发挥检、校、社三方资源优势:检察机关提供司法支持与政策指导,南京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团队研发科学评估工具与矫治方案,青雁关护中心专业社工开展全程介入服务。三方联合构建“分级干预体系”,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个性化帮教档案—心理行为矫治—社会功能修复”三步疗法,对普通青少年则通过法治教育、情景模拟课程与社区志愿服务实现犯罪预防。二十余年来,累计为950名未成年人提供个案服务,其中308人为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后,二次犯罪率为0%,其中20名帮教对象升入高校。
项目经实践创新形成三大核心优势: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建立“检察机关主导--高校专业督导--社会力量协同”的合作模式;二是依托南京理工大学专业团队,组建法学、社会工作者联动的“专家督导组”,在未成年人入户走访、个案处置机制领域探索标准化;三是以实证研究推动制度创新,项目成果促成未保各主体形成联动与协调机制,推动未保政策的落实。
目前,项目已形成“个案矫治—理论研究—政策倡导”的良性循环,服务模式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推广,中心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示范单位。未来,青雁将持续深化检校社合作,开发智能风险评估系统,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从“事后惩戒”向“前端预防+精准矫治”转型,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有效方案。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未成年人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化:校园欺凌与网络犯罪攀升、心理问题低龄化、未成年人犯罪与受害风险增加,传统的教育方式、以惩罚为主的司法体系难以应对以上问题。随着1999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的修订,要求未成年人司法从“惩罚性”转向“修复性”,为社会工作专业的介入提供了需求与空间,各地开始尝试自主探索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发展路径。由于国内尚无可供借鉴的有效经验,建设初期面临诸多障碍与困境。
《新刑诉法》修订前,涉案未成年人处置无专门司法程序,司法机关人员进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教有心无力,亟需社会力量介入。2012年,修订后的《新刑诉法》设置未成年人诉讼程序专章,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大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介入未成年人司法领域开展服务得到制度支持,奠定了司法与社会工作跨专业合作的基础。但是,司法体系尚无跨专业合作的理念,地方也无具体可执行的相关政策指引。
2000年,为扩展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基地,南京理工大学派学生进驻基层检察院,辅助检察官开展评估、帮教等工作,开启与检察院合作的进程。这一时期,由于社会组织尚未合法化,高校与检察院的合作呈“碎片化”、“阶段性”等特点,司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缺乏跨专业合作的专业组织平台。
司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具备实践教学督导的专业性、实践教学场所的专业性、学生实践活动的专业性等条件,三者缺一不可。南京理工大学作为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双一流”高校,虽然具有实践教学督导的专业师资,却因政策、理念、专业平台的欠缺,导致学生实践基地较少,专业实践服务难以开展,司法社会工作领域专业人才培养艰难,职业化、专业化的人才较为匮乏。
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多以个案记录、经验总结为主,搜集的数据呈碎片化、零散化,缺乏标准化评估指标体系,干预效果难以横向对比。涉案未成年人的服务成效评估,停留在定性描述,缺少量化工具验证;评估方法的非结构化,也难以向司法机关证明干预措施与行为改变的因果关系。因此,司法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缺乏科学证据。
Saleebey(1984)提出,协同(Synergy)是社会工作的本质,强调通过多主体合作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其模型基于系统理论,认为社会问题源于个体与环境系统的割裂,而协同的目标是重建人与环境的动态平衡。在协同理论的概念中,一个系统的独有要素或信息进入另一系统并且与另一系统的要素或信息相互联系和作用,就会产生协同效应,从而影响这个系统的功能。
系统理论的核心假设一是系统观,将个人问题嵌入家庭、社区、文化等环境系统中。二是资源可及性,认为案主自身及环境蕴含未被开发的潜在资源。三是权力动态,真正的协同需打破专业权威垄断,赋权弱势群体。
基于协同理论,该项目的理论假设为涉案未成年人的问题是由于家庭、社区、文化等环境因素导致的,每个未成年人自身都拥有潜在的资源,在“检-校-社”协同下,赋权涉案未成年人及家庭,正常融入社会。
在“检-校-社”合作模式下,检察院、高校、社会组织对愿景与任务达成共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益。通过开放式讨论识别各方需求,制定可量化的阶段性目标(3年、5年、10年项目目标)。在该项目中,涉案未成年人平等参与个案,与司法社工地位平等。在与司法社工的“圆桌面谈”中,涉案未成年人经常被鼓励主导个案服务计划,司法社工则为资源协调者而非决策者。检-校-社三方由于知识背景、专业技能差异各司其职,各取所长,多样性互补,形成跨专业协同,创造协同效应。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三方的协同过程需根据反馈灵活迭代,根据未成年人变化纳入更多的未保主体参与并适时调整介入策略,进行动态管理。
(2)资源互补:发挥检察院(法律强制力)、高校(教育科研)、社会组织(专业服务)的比较优势。
(1)管理层:成立“青雁中心理事会”(检察院分管领导、高校院长、社会组织理事长联合担任主席),制定三年行动计划与资金分配机制。
(2)执行层:南京理工大学专家团队开发未成年人犯罪风险预测模型(大数据+社会工作量表);检察院未检科推动“附条件不起诉”与“涉案未成年人服务”标准化流程;青雁中心:运营建设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服务。
(3)反馈层:每季度召开“三方联席评估会”,通过“服务对象满意度+再犯率+资源利用率”三角指标动态调整策略。
南京理工大学每年派驻实习生前往检察院,就可提供的专业服务与司法机关联结,尝试将社会工作专业介入未成年人司法领域。
培育50名司法社工,进行社会倡导,推动法规政策的落地,形成可复制的“检-校-社协同治理”模式。
本项目主要通过青雁中心在检察院、看守所、中小学、社区(家庭)执行,形成未成年人犯罪矫治与犯罪预防两大工作体系。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是一种基于保护的、基于利他的、基于科学的知识和科学的方式开展的职业性的服务工作,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的未成年人司法体系中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可以说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是未成年人司法方面的辅助性工作。通过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既可以将调查与评估、服务与矫正相结合,又可将其纳入司法实践之中,对促进社会治理中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的完善、促进司法文明的进步以及促进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体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青雁中心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省内未成年人重大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机构。在高校督导指导下,青雁中心结合检察院要求、专业社会调查方法、专业访谈技巧等,总结出社会调查流程,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制度实践化。在流程中,青雁中心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案件信息、人格特质、心理状况、个人经历和社会关系等各方面的调查,通过分析其犯罪原因,刻画犯罪脉络,形成社会调查报告。自成立以来,中心前往全国各地,涵盖西北边疆、东北小城、西南山区等地300余户家庭开展社会调查,形成报告近400份,为后期的帮教及司法服务提供专业保障。
青雁中心是江苏首家实现涉罪未成年人矫治标准化、专业化的机构。在高校督导下,结合检察院要求、案主需要、专业方法、适用条件等,创立一套专业化、科学化、系统化的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矫治流程,实现了矫治流程的标准化,并成为行业服务专业指南。司法社会工作者通过检察院、看守所两大阵地,开展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教矫治、小组共勉等四大流程的服务。迄今为止,在检察院累计矫治涉罪未成年人308名,其中20名考入高校,其余均就业就学,二次犯罪率为0%。
青雁中心是全省首家介入服刑未成年人矫治服务的机构,中心根据看守所改造要求,在检察院的共同配合下,进入看守所建立青雁工作站并提供矫治服务。在小组动力学的理论指导下,结合涉罪未成年人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发出以“情绪管理”、“人际交往”、“自我认识”等为主题的小组矫治服务,设计出一套专业的小组矫治课程和心理疏导流程;针对服刑未成年人开发情绪管理课程。司法社工矫治成为服刑未成年人改造的必要环节。青雁中心在看守所矫治服刑未成年人216人,开展成长小组200余次,维护服刑未成年益,促进他们的正向成长。
青雁中心在心理、法律、医疗和经济等多方面为犯罪、事故或其他伤害事件的未成年受害者提供支持与帮助,覆盖案件发生后的全部司法流程。当检察院接到公安通知后,“青雁中心”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属进行陪伴、抚慰、疏导及个案跟进。一是保证未成年被害人在司法流程中遭遇二次伤害爱游戏网址,二是积极与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庭建立专业关系,及时回应需求,三是进行危机干预,防止犯罪事件的进一步恶化。2020年底,在检察院、医院的支持下,建立南京市第一家落在医院的“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被害人及家庭提供专门的服务场所。在该场所,共计为50个家庭开展个案服务,服务200人次,
一是在中小学开展犯罪预防社会工作服务,青雁中心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法治教育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注重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使学生真正参与到法治活动中来。例如社工课堂、法治教育讲座、法治情景剧等,寓教于乐,给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效果。二是“雁护巢”家庭教育赋能服务。在该模式中,青雁发挥作为社会组织整合资源、协调各方的媒介作用,通过对问题家庭进行评估分级,从问题家庭的核心矛盾点出发,将其划分为支持型家庭、补救型家庭和强制型家庭。对于不同的家庭类型,青雁将整合社区、学校、司法、群团组织等多元主体资源,提供与之情况相匹配的具体赋能服务。“雁护巢”项目实施以来,线多个社区和学校,惠及上万个家庭。
进一步拓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领域。与中小学合作,用大数据方式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风险评估,做到问题分类、风险识别、提前预警、专业干预,以期实现犯罪预防的目标。
司法社会工作介入到未成年人犯罪领域,有效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完备。刑法强调的是罪刑相适应、罪刑法定,这些都要求行为人心理生理各方面都很成熟。但是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辨别能力很差,有时甚至无法分辨对错,无意间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因此应该根据未成年人成长发育阶段的特点,形成一套适用于未成年人的司法体系。未成年人司法服务的引入,将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概念、种类、保护措施等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犯罪等方面政策法规的推进,构建完整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体系。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要在各个刑事司法环节中介入,那就不能把犯罪预防、侦查、审判、矫正等阶段的服务进行分割,避免一个未成年人在一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接受不同社工提供的服务。建立贯穿于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司法社会工作介入服务机制,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有利于社工和未成年人建立持久的信任关系,提高社工服务效率,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通过十余年的实践探索,青雁中心最终建立起司法社会工作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从事前行为引导,事中教育、挽救,事后矫正、帮教的一体化预防及矫治体系。
通过司法社会工作矫治预防功能的发挥,强化未成年人对法律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改善未成年人亲子关系、家庭关系,改变家庭沟通方式;认识结交积极向上、心理健康的朋友,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未成年人制定人生规划,实现人生理想。涉罪未成年人多数是初次犯罪,且多是由于缺乏法律常识而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有意愿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所以,开展预防犯罪尤其重要。为了预防犯罪,对未成年人要加以引导,采用小组工作、个案工作、社区工作的社会工作方法介入涉罪未成年人,矫正其偏差行为,预防其再犯,最终实现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降低再犯风险的目的。
青雁中心采用问卷调查、深度访谈、行为观察、量表评估(如抑郁自评量表、焦虑量表、生活质量量表等)及官方记录审查等方式,将十年间的每一位服务对象作为评估对象,评估周期为帮教期限(6-12个月),采用前后测的方法,对比服务对象在接受司法社工服务前后的状况,他们的身体、心理、社交三个层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健康状况改善:患有心理疾病的服务对象,药物依从性显著提高,90%的服务对象从对吃药抱无所谓的态度到愿意配合治疗,疾病改善的信心也得到提升。生活习惯优化:85%的服务对象报告说,他们的饮食习惯、睡眠质量和日常锻炼频率有了显著改善,这直接促进了身体健康的提升。法律遵守情况:减少了因违法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事件,服务对象因再次犯罪导致的身体伤害率下降了30%。
情绪稳定:利用抑郁自评量表(PHQ-9)和焦虑量表(GAD-7)评估,服务对象中抑郁和焦虑症状的严重程度平均降低了40%。自我认知提升:通过个案访谈,多数服务对象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自我控制能力增强,自责感和内疚感减轻。生活满意度提高:生活满意度量表(SWLS)结果显示,服务对象的整体生活满意度平均提升了25%,对未来持更乐观态度。
社会关系修复:服务对象与家人、朋友关系得到改善,75%的受访者表示家庭支持和社交活动增加,孤立感减少。社区参与度提升:通过参与司法社工组织的社区服务活动,服务对象的社会融入感增强,约60%的人开始定期参与社区志愿活动。职业技能与就业:司法社工提供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30%的服务对象找到了工作或提高了就业质量,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自尊心。
十余年间,青雁中心在检察院累计矫治涉罪未成年人308人;看守所矫治服刑未成年人216人;在中小学帮教高危未成年人153人,开展法治教育专场1000余场,惠及中小学生3万余名;惠及社区家庭2万余户。
很多涉罪和高危未成年人从最开始对青雁中心社工的不信任、排斥到在矫治过程中真正被感动和接纳青雁中心社工,并最后在矫治结束时诚心诚意感谢青雁中心社工的相伴引导。“我不认识你,但是你比我妈妈还关心我,真的谢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来帮助我。”这是16周岁的小青在最后一次帮教日志里写给青雁中心社工的话。父母离异的她从小就想要获得父母的关爱,甚至为了一时贪欲和获得母亲的更多关注不惜偷窃,青雁中心社工的矫治和陪伴帮助了她。还有一位服务对象小东在帮教期结束时,对青雁中心社工说:“等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名像你们一样的社会工作者。”这些就是对青雁中心工作最好的肯定。有一位父亲在一次访谈后拉住青雁中心社工的手,不停鞠躬行礼,他说:“我本来真的对他绝望了,他从小就不听话管不好,我真的想还不如当初没养他,都是我们不好,没有教育好他,给社会添乱,但是看到你们还一遍一遍这么有耐心地帮助他,真的非常感动,我就知道我们家庭更不能放弃。他的未来是你们救下来的。”
与中小学校合作方面,青雁中心现已与南京市孝陵卫中学、南京市天河实验寄宿学校、南京市孝陵卫小学、南京市第九中学、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南京市城建中专、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南京市后标营小学、长平路小学、象山小学、滨江小学、姜家园小学、方家营小学等26所中小学,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高危未成年人帮教和法治教育方面开展工作,服务效果受到学校师生和家长的一致认可。
对于青雁中心开展的特色法治教育,一位小学校长非常认可,“现在有的中小学校用以往讲课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效果不明显,而青雁中心社工在学校里运用情景剧、社工游戏这样新颖的形式,很能吸引学生的眼球,又能很好地告诉学生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这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除了在学校进行法治教育活动外,青雁中心还对高危未成年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青雁中心曾为一名父母双亡,被吸毒的大伯抚养的高危未成年人小东提供服务,帮助他提升行为和情绪管理的能力,更好地融入班级。学校徐老师说:“真是多亏了你们,作为老师,我觉得自己应该像你们一样成为学生的朋友和伙伴。他现在还时常来问我,什么时候能够再见到你们,还想跟着你们去参加公益活动。”
青雁中心走进社区举办家长课堂系列活动,主题丰富多样,包括亲子关系调试、家庭教养方式、家庭职能的发挥等。课堂氛围轻松愉快,上课形式新颖独特,在互动、沉浸式体验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一名学生家长说:“我家孩子最近回家总跟我们说他特别喜欢社工姐姐来上课、做游戏,有时还会用社工姐姐教给他的知识来指出我和他爸爸平时做的不对的事情。我觉得社区非常有必要邀请专业的社工来给我们上课,孩子们也是,除了学习课本上的知识,一些法律常识和社会知识也是他们这个年纪就需要懂得的。我和孩子非常幸运,能够遇到负责善良的青雁人。
第十三届全国会领导、中央社会工作部五局领导、团中央处都曾来过青雁中心视察,均肯定青雁中心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矫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勉励司法社工能够继续秉持着对工作的高度热情,用实际行动将专业化、社会化的帮教模式发扬光大,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专业力量,争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青雁模式”。
2019年4月11日,最高检联合团中央发布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40家试点单位名单,青雁中心位列其中。2021年11月爱游戏下载,青雁中心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2023年4月14日,最高检召开主题为“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落实”的新闻发布会,青雁中心负责人肖惠文出席会议并发言,介绍南京青雁经验。